Sunday, October 12, 2003

槍王

槍王》(二000年作品)
導演:羅志良
演員:張國榮、方中信

看完「異度空間」之後,再看「槍王」,明顯地就會比較出這部片子的遜色。不過,哥哥這裡的演出,還是十分迷人的。據說,最初爾冬陞拿這故事找他,隨便他在兩個主角之中挑一個來飾演,他最後選了反派的Rick;我忍不住想,如果當初哥哥挑的是正派的苗警官這角色,今天觀眾對於Rick的觀感還會不會有那麼多的認同?以前人家誇一個演員演反派演得好,是說他「讓人恨得牙癢癢的」,我覺這說法該改一改,一個演員演反派演得好,他要能演得教人動容、讓人「同情」(不是可憐的那種同情之意,而是一種認同的感情),因為我們一般都不喜歡當壞人,讓觀眾恨一個壞人很容易,讓他們愛一個壞人,甚至自己都想成為那個壞人,就比較難。這就是哥哥的Rick有魅力的地方。

Rick是一個射擊好手,平日的工作是幫人改槍,在一次射擊競賽中,他和苗警官到後來打成同分,裁判判了最後一個回合的延長賽給兩人競量,在勝負分曉之前,場中發生意外,一個發狂的警官持槍射傷無辜,在眾人僵持局面的時候,Rick舉槍,讓子彈射穿了那個傢伙的腦袋,終止了這場紛亂。他告訴女友,殺人的感覺「很快樂」。

一個人喜愛一件物品,可以執迷到什麼地步?或者,到什麼地步,我們才說他夠執迷、夠瞭解那件物品,與之達到你儂我儂、物我合一之境?愛一把槍?你愛槍嗎?你愛射擊的感覺嗎?到了什麼地步,你會覺得槍靶不再能夠滿足你(與槍)?Rick說,槍是用來殺人的,那是人們發明槍的用意。在那次意外之後,他就愛上了殺人的感覺,那種滋味並不好受,存在太多的衝突;他要女友拿槍殺死他,女友下不了手,在他要求她離開的時候,她堅持留下,允諾自己絕不會成為他的負累。

之後,Rick犯下一件殺人案,因為嫌犯槍法之俐落、高明,他很快被警方鎖定調查,在偵訊之後,警方相信就是他幹下的案,只是苦無證據。他們只得找名義扣押Rick的女友,作為牽制他的手段。這一扣,牽制住的卻是一個發狂的神槍手;被警方逼到牆角的Rick憤怒地單挑起整個警察系統,揚言一天槍殺一個警員,直到警方放了他的女友。

警察怎麼可能甘於被要脅,於是衝突愈演愈烈,在Rick幹掉好幾個警察(包括苗警官身邊親近的弟兄)之後,苗警官也發狂了,他誓言為自己的弟兄報仇。(瘋子的對手,大概也很難不發瘋?)在一場激戰之後,Rick被射殺,苗受重傷。故事大概就是這樣。(說實在的,並沒有什麼太特別。)

很難說Rick心裡在想什麼,想救出他的女友,當然,可是,也許,他也很想,讓苗來阻止他?也許,他想要的不是被阻止,而是想看到自己的極限。「當面對另一個高手的時候,你才會看到自己的極限。」沒有對手的日子,應該是寂寞的,我猜想。殺了第一個人,心裡覺得很快樂,在殺了四個特警之後,會不會開始感覺到空洞?連這麼高難度的挑戰都難不倒你,你持槍環目張望,當一切變得太容易,這遊戲便失去了挑戰性?

這部片子,哥哥好在那裡?好在他舉槍的姿勢很帥氣,不像一般警匪動作片出現的那種誇張,而是冷靜、精準那樣感覺的動作,帶一點神經質地。習慣了哥哥的華麗,當他隱身在人群之中,跟每一個人在一起,就讓我有一種新的體驗與感動,這不是一部英雄片,雖然有人將在射擊場上的Rick視為英雄,他自己從不這麼覺得,要說他,他大概只算是個槍癡,也許到了後來,當他狂亂地對著那個胖子開了好幾槍後,他便已淪落到了槍奴的地步。槍人合一?那是你是槍,還是槍是你?你們兩那一個才是主人?分不清了已經。可是觀眾對於Rick的同情,很大部分來自他於他的不是英雄。他的樣子並不突出,一下子就隱沒在人群裡頭,分辨不出來,就像我們之中的許多人一樣……你愈貼近這個角色(當然演員的詮釋是很重要的),就愈會覺得相對著的警方實在是惹人討厭,沒本事定Rick的罪,卻用卑劣的手段陷害他的女友,逼得他掀起一番血戰。到底,那些死傷的警員,要算在誰的帳上?你其實很困惑。

Rick的靈魂因為不安而顫動著,但願死的時候,得以安歇。

我們呢?我們是被瘋子吸引的觀眾,分不清究竟是誰走向了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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