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3, 2003

另一種鄉愁

※這是一篇舊文章,推算起來寫就時間應該是二00二年末吧!敝帚自珍,我就任意找了個空檔將它塞了進來。※

記得今年春天,學校同志學生社團每年一度的聯合聚會,在分組討論的時候,我選了「transgender」那一組,在牆上貼了一張表,張列了諸如你覺得自己比較受男人或是女人吸引、你覺得自己比較吸引男人或是女人、你的sex是男還是女、你的gender是男性還是女性等等之類的問題,每個問題之下都有一條數線,一頭是男一頭是女(for example),之間還有很多空間,主持的大學生,要大家自告奮勇上去在每條數線上標下自己的位置,在場大約有十來個青春洋溢的年輕人,興高采烈地拿了彩筆在那張紙上劃下自己的標記,其中,最教我訝異的,是這個問題:你是什麼?跟著的數線一頭是straight、另頭是gay,我預料,straight 那個答案在這個小房間裡應當沒有什麼行情,殊不知,出乎我意料之外的,gay這個選項也同樣地不受到青睞,所有的顏色都集中在數線中段,至於那兩個端點,竟是相同地冷清。突然之間,我被茫茫蒼老的感覺一頭撞上。

每一年,紐約的同志遊行都會有一台Stone Wall Car,接受眾人的喝采,作為近代某個同志平權歷史的里程碑,那一年,1969年。然後大家開始說,「I'm gay. I'm proud of it.」九0年代,另一批運動興起,運動者高喊的口號是「We are queer. We are here. Get used to it.」當時更激進的主張甚至是「We hate straight.」這一批人當然是對於之前那一波運動的結果有所不滿,對於上一輩的運動者有所不滿;然而,到踏入另一個世紀的今日,在一場Queer Nation十年紀念的座談會中,年輕的一代,也對當年看起來激進的口號覺得不十分滿意,有人說,為何不論「We are everywhere」?

有天,就是這最後的口號也會成為化石,為其他的潮流所取代。這就是歷史。

完全輕忽「同志運動」,顯然是太驕傲的一種態度,然而,將「同志運動」奉為神主牌的態度,又何嘗不是另外一種太驕傲?

今年十月,在台灣,心靈工坊出版了一本新書,書名是《揚起彩虹旗﹕我的同性戀運動經驗》,這是一本文集,由許多人執筆共同書寫而成,雖然還沒看過這本書,但我相信這內容必定比之前坊間可見的所謂台灣同志運動史類書籍來得具可看性(為什麼這樣相信?因為之前那些掛著運動史的書,實在是寫得太爛了,我就不說作者是誰了。)

這是一件大事,特別是又掛上「運動」兩字,出版社的公關也很夠力,沸沸湯湯地舉辦了一場新書發表會,找了好幾個人頭來講話,其中,我相信大家現在都有很多機會在各式談話節目中見到的這位—陳俊志,在他與「二哥」的那場講話中呢,他感嘆:男同志沒有同性戀父兄可以依靠,這些有名有地位有資源的前輩大老們都躲在衣櫃裡,不敢現身,也不釋放手中的資源給後進的同志們,甚至,與同性戀議題保持明顯的距離。他說得爽快,一下子指名點出兩位他所謂的「同志父兄」,「二哥」則在一旁幫腔說,當年年輕的時候,他就是與這些人一同出入同志酒吧的,今天,他們卻沒有「站出來」為同志酒吧以及同志被污名化的現象說一句話。

那場新書發表會列出了好幾個講者,不過大概因為大家都沒有任意out別人,以致新聞風采搶不過這兩位,報上對這場發表會報導的篇幅便一面地倒向這一場談話,別場就寥寥數語簡單帶過;記者也報導了幾位其他同志對這個新聞的意見,大家的說詞都是,「我不贊同任意曝光他人的行為」,到此為止,文章結束,事件結束,存檔上架。

人走四海,以和為貴,同志圈子也是如此;只不過,往往我們實在很難辨別,大家是和氣呢,抑或實質上根本就是鄉愿。

同志運動在台灣,號稱十年,不是很長的時間,許多事情大家應當記憶猶新。當新聞記者到同志酒吧偷拍的時候、當新聞報導影射某某歌手是同志的時候,所謂的同志團體是怎樣地同仇敵慨串連起來聲明嚴正抗議?大家不都是以為「曝光他人」是很嚴重的一件事情嗎?今天,同樣的情況,有這麼一個人,運用媒體、站在鎂光燈前,指著某人,說「他是同志」,他不需要偷拍,因為他已經站在圈子內,誰誰誰他都看得一清二楚,他說,「當年我們是一起混bar的好姊妹呢!」是我們變了嗎?「曝光他人」不再是一件嚴重的事情?還是,我們對於「自己人」與「非自己人」存在著雙重標準?畫一條線,我在線這邊,我愛out誰我out誰?我點名他們之後,還可以聲討,他對於「我們」這些「同志」的「虧欠」,你在線那頭,你是外人,聰明的話最好噤聲?

誰是「我們」?我八成不是,不願意是。陳俊志與「二哥」,一個儼然成為「同志代表」,領媒體的車馬費,一個是全台最知名的gay bar負責人,說穿了,都是挨著同志社群賺錢的人。

也許我是忘恩負義了,在成長的過程中,我確實因所謂「同志運動」的成果而獲得滋養;每到一個新的環境,也總是本能地尋覓那兒的同志團體,即使在這裡,也是如此;我認同自己的身份,是一個同性戀,如同我認同自己的身份,是一個台灣人,那是一種無可言喻的深刻連結。不過,若它對我有恩,那應當是教我明白了偏見與歧視的殺傷力以及尊重不同他人的重要性,而我,始終沒有忘記。

是不是,不論你認同了什麼樣的身份,有天,都會得要背離那個身份本身?同性戀、不是同性戀、台灣人、不是台灣人,同性戀躲在衣櫃裡享受異性戀的好處幫著迫害同性戀、台灣人心懷大陸幫著要解放台灣……這些話聽起來怎麼這麼相像呢?

我在那裡?我在這裡,同時又不在這裡,我好像沒有離開,卻已經開始想念,念著的不知道是自己,還是環境,因為我是真的不明白,那變了的,是自己,還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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