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違反自然的套套邏輯:我在看《性別好好教》教師手冊的時候,不巧又看到一段我看不懂的描述,就當是哲學人的職業病吧,會覺得「套套邏輯」(tautology)是我應該懂的,怎麼這段話我會看不懂呢?
提醒「『查甫郎』與『查某人』在一起才自然,搞同性戀不就『陰陽顛錯』。」是常聽到的「同志違反自然」論述,卻也是邏輯學上典型的套套邏輯謬誤(tautology),或稱重言式、循環定義(可參考劉福增譯,1999)。原來,華人社會的陰陽觀是上古時代的前人為了理解自然運行的奇妙與神祕,而把人間的性別秩序套用在宇宙觀上;如今,現代人卻又用此一上古的宇宙觀回來證成異性戀性別主宰權的合法性。在邏輯上,本身就是一「套套邏輯」、「循環論證」式的推論謬誤。
你看得懂嗎?
「套套邏輯」不是一種邏輯,它就是一個概念而已,
我猜想這段話前半段作者想說的是:
「一陰一陽才是自然,所以同性戀不自然。」這話是套套邏輯,因為它都已經先說了一陰一陽才是自然,當然它可以接著說同性戀不是一陰一陽所以不自然;這段話看似說了一個很重要的道理「同性戀不自然。」其實不然,因為「同性戀不自然」並沒有比「一陰一陽才是自然」多說了些什麼;問題是,為什麼我們要接受「一陰一陽才是自然」呢?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的話,那我們也沒有必要接受「同性戀不自然。」因為「一陰一陽才是自然,所以同性戀不自然。」這話是套套邏輯。
可是,可是原文中的後半段是套套邏輯嗎?作者也許更想說的它是循環論證,但
原來,華人社會的陰陽觀是上古時代的前人為了理解自然運行的奇妙與神祕,而把人間的性別秩序套用在宇宙觀上;如今,現代人卻又用此一上古的宇宙觀回來證成異性戀性別主宰權的合法性。這段話也不是什麼循環論證啊。
雖然我自己讀邏輯,我也不主張將邏輯的概念這樣拿出來用,這樣用起來,讀者頭很大耶。(抱頭~)
作者想說的意思應該這樣可以解決了(吧?):
「同志違反自然」的論述沒有道理,因為「一陰一陽才是自然」的說法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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