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會說到底就是比人頭的社會,當問你對一件事情贊同與否時,真正需要你給出的回答只是贊同或不贊同,贊同或不贊同的理由在最後的表決中並不起任何作用。
我們之所以會希望在表決前有充分的討論,是出自一種對於正確決定的嚮往與追求,不管個人意見如何,所有參與其中的人都希望民主這個表決機制所做出的決定可以讓我們的明天比今天更好。但也只是如此而已。
一個因為阿扁能力好,跟一個因為就是愛阿扁,而同樣投票給阿扁的人,他們的票是具有同等份量的,他們的意見是具有同等份量的,你可以因為相信阿扁貪腐而不將自己的一票拿來支持他,別人也可以因為相信阿扁不貪腐而將自己的一票拿來支持他,甚至儘管認為阿扁可能貪腐都還是支持他;這些不同意見在民主的機制下都同樣必須受到尊重。民主的機制比的是人頭,不是理由,更不是理由的冠冕堂皇與否。說不出理由並不可恥,說不出漂亮的理由也不相干,民主投票的機制本來就沒有要求你在圈票或表決的時候還附註自己的理由在旁邊。
但是現實中,總是存在著這樣的人:一種是因為別人無法對自己的意見給出理由而鄙視對方的人;一種是不管自己能不能提出理由來支持自己的意見都覺得必須要找一個理由出來包裝的人。這兩種人其實是同一種人,相信一個漂亮的理由可以使得意見本身變得更優越更高尚的人。這樣的人並不懂得尊重自己的意見,一個不懂得要尊重自己意見的人,也就不懂得要尊重別人的意見。社會上這樣的人愈多,就表示這個社會的民主素養還非常欠缺。﹝我說民主素養指的只是運轉民主社會所需要的一種人的素質、一種基本能力。﹞
反對性工作除罪的人,可以不需要給出任何理由,你完全可以主張自己無法接受一個性工作除罪的社會因而反對性工作除罪,這是一個公民表達意見的權利。
投票的時候從來不會因為誰錢多誰官大誰學問好誰的票就比其他人有份量,你的一票跟我的一票跟任何人的一票都份量相當;每個人都可以充分代表他自己,每個人也只能夠充分代表他自己。
反對性工作除罪的人,不必訴諸反對性剝削的理由,也不必擺出想要拯救誰的姿態;每一位公民的地位都是相等的,沒有誰需要被誰拯救,也沒有誰真的比較能力高強可以拯救得了誰。如果真的很想努力去做些什麼,在公民社會裡頭我們所需要的只是傾聽與溝通;聽聽相關當事人的感受與想法是什麼,聽聽性工作者的故事,聽聽性工作除罪與否對他們的意義與影響是什麼,這樣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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